组织机构
便捷导航

人力资源处部门职责

    人力资源处是在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才人事规划、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工作职责为:

一、负责全校人才人事工作的战略规划,研究制定人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,拟定有关人才人事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
二、依据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意见,开展人才引进政策的研究与制定、人才的招聘宣传与引进;

三、负责全校岗位分类设置、分类管理,负责研究制定全校用人计划和政策。

四、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全员岗位聘用相关政策,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岗位聘用合同签订、聘期考核与合同续签等相关工作。

五、负责全校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评定、专业技术岗位分级、负责研究制定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。

六、负责研究制定全校绩效激励政策,管理和运行全校薪酬分配体系。

七、负责全校社会保险及教职工福利等工作。

八、负责全校教职工录用、入职、调动、离职、延聘、兼职等手续办理。

九、负责学校人力资源信息化的建设工作,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。


  • 弘毅校区

  • 小学招生:何老师 13663150108
  • 初中招生:李老师 13483568866
  • 高中招生:白老师 18714169998
  • 地址:河北省迁安市万嘉商贸园北行300米
  • 兴安校区

  • 一二年级招生:赵老师 13463578662
  • 三四年级招生:苏者师 15932051041
  • 五六年级招生:张老师 15830566874
  • 七年级招生:温老师 19263202768
  • 地址:迁安市平青大路东庞大汽贸西侧
  • 招聘电话

  • 亢老师 18531577580
  • 刘老师 13483569988
  • 官方公众号
  • 官方视频号
冀ICP备14020839号-1